哲学课 · 第 8 章 · 战国末年的秦国形式:竹简残篇

令史的竹简

1975年冬天,湖北云梦睡虎地,考古工作者打开了一座秦墓。墓主是一个叫“喜”的县吏,四十多岁,身边堆满了一千一百多枚竹简:法律条文、断案的范例、做官的守则,还有他自己的一份年谱。这一章想象另一座这样的墓:墓主是喜的同僚,一个南郡的令史。他的竹简里,除了法律,还抄着两个人的文章,一个是老师,一个是学生:荀子和韩非。

时代 约前266—前213年 地点 秦国、南郡安陆 哲学 荀子、韩非 阅读 约 30 分钟

前言一座真实的墓

史实 1975年11月至1976年1月,湖北云梦睡虎地发掘秦墓十二座。11号墓出土竹简约1155枚,另有残片约80枚,约四万字,墓主是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。竹简现藏湖北省博物馆,博物馆称之为“首次系统发现的秦律”。内容包括:编年记(新整理本称“叶书”)、语书、秦律十八种、效律、秦律杂抄、法律答问、封诊式、为吏之道和两种日书。湖北省博物馆“镇馆之宝”页面;中国社会科学网(李超,2024);陈伟(武汉大学,2025)。 史实 喜的编年记写道:“卌五年……十二月甲午鸡鸣时,喜产。”即秦昭王四十五年(前262年)。此后记他“揄史”“为安陆令史”“鄢令史”“治狱鄢”“从军”,最后一年是秦王政三十年(前217年)。2024年,湖北省博物馆等单位复原了喜的面容。睡虎地秦简《编年记》;新华网,2024年3月27日。

喜比秦始皇大三岁,比他早死七年。他的一生,就是一个普通秦吏的一生:十几岁入籍,做书记员,做令史,审案子,从军,回来接着审案子,死的时候把他用过的法律文书带进了坟墓。

下面是一座想象中的墓。墓主叫去疾,是喜在南郡的同僚。他的竹简分成六束,考古者按内容给它们编了号。

  1. 前262睡虎地的喜出生
  2. 约前266—255荀子入秦,与应侯范雎对答
  3. 前246秦王政即位
  4. 前237逐客令;李斯上《谏逐客书》
  5. 前233韩非死于云阳;第四束竹简
  6. 前227南郡守腾颁布《语书》
  7. 前221秦统一六国
  8. 前213李斯建议焚书,“以吏为师”
  9. 1975睡虎地秦墓发掘

第一束年记,与父亲的一句话

虚构 去疾和他的家族、年记、私人笔记。 史实 秦律规定,只有“史”的儿子才能进“学室”学做文书:“非史子殹(也),毋敢学学室,犯令者有罪。”睡虎地秦简《秦律十八种·内史杂》。
简 1—4 · 年记昭王四十年,去疾产。
四十三年,父为应侯府史。
四十八年,去疾入学室。
五十二年,王稽、张禄死。我生于秦昭王四十年(前267年)。父亲是史,在应侯范雎(又名张禄)的府里做书记。我八岁进学室学写字、学律令。我十五岁那年,应侯死了。
史实 喜的编年记秦昭王五十二年(前255年)条确有“王稽、张禄死”。张禄即范雎,封应侯。睡虎地秦简《编年记》。 史实 《荀子·强国》记载应侯问荀子“入秦何见”。荀子称赞秦国的百姓“古之民也”,百吏“古之吏也”,治理“治之至也”,然后说:“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,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。是何也?则其殆无儒邪!”对答应在范雎为相期间(约前266—前255年),这是推算。《荀子·强国》;SEP “Xunzi”(P. Goldin)。 虚构 父亲在场记录这次对答。
简 5—9 · 私记父言:赵人孙卿子入秦,应侯问入秦何见。孙卿子曰:其百姓朴……甚畏有司而顺,古之民也。其百吏肃然,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,古之吏也……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,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。是何也?则其殆无儒邪!父亲说,那年有个从赵国来的老先生,人称孙卿子,在应侯府上做客。应侯问他来秦国看到了什么。他把秦国夸了一遍:老百姓淳朴,官吏恭敬,办事干净利落,是治理的极致。然后话锋一转:可要说成就王者的功业,还差得远。为什么?大概是因为没有儒者吧!父亲说,应侯听了没说话。

父亲把这段话记了下来,后来又抄给我。他说:那个老先生说的“古之吏”,就是我们。我们是天下最好的吏。可他说,光有好吏还不够。

我那时不懂。我觉得,有好吏、有好法,还要什么儒者?

第二束学室:为吏之道,和一卷楚国来的书

史实 以下两段出自睡虎地秦简《为吏之道》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部秦国吏员的守则里,也有“为人君则怀(鬼),为人臣则忠,为人父则慈(兹),为人子则孝”这样很像儒家的句子。睡虎地秦简《为吏之道》。 有争议 《为吏之道》首句的“精絜”,电子本作“精洁”,以印本为准。
简 10—12 · 为吏之道(抄本)凡为吏之道,必精絜正直,慎谨坚固,审悉毋私……吏有五善:一曰中(忠)信敬上,二曰精(清)廉毋谤,三曰举事审当,四曰喜为善行,五曰龚(恭)敬多让。五者毕至,必有大赏。做官的道理:一定要清白正直,谨慎稳重,明察无私。吏有五种好品质:忠信敬上、清廉、办事得当、乐于行善、恭敬谦让。五样都做到了,一定会得到大的奖赏。
简 13 · 秦律十八种·内史杂(抄本)有事请殹(也),必以书,毋口请。有事请示,一定要写成文书,不许口头请示。

学室里的老师说,一个吏,一辈子要做的就是三件事:写字、背律、不出错。我写得一手好字,十七岁就能把《效律》从头背到尾。

史实 《史记》:荀卿是赵国人,“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”,在稷下“三为祭酒”;后来到楚国,春申君任他为兰陵令,春申君死后他就住在兰陵。李斯曾是他的学生。(“五十”一说当作“十五”,SEP 认为“十五”更合理。)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;SEP “Xunzi”。 史实 荀子说“性恶”的“伪”,不是虚伪,而是“人为”:通过有意识的努力得到的东西。唐代杨倞注:“伪,为也,矫也。”SEP 把它译为“artifice”。《荀子·性恶》《正名》;SEP “Xunzi”。
简 14—18 · 孙卿子书(私抄)学不可以已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……不积跬步,无以至千里。
人之性恶,其善者伪也。……不可学、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;可学而能、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。
涂之人可以为禹。二十岁那年,一个从楚国来的商人卖给我一卷书,说是兰陵那个孙卿子写的,就是当年在应侯府上说秦国“无儒”的那个人。学习不能停止。青色从蓼蓝里提炼出来,却比蓼蓝更青。人的本性是恶的,善是靠后天的努力得来的。天生的、学不来的叫“性”;学了才会、做了才成的叫“伪”。街上随便一个人,都可以成为大禹。

我读了好几遍。他说人性是恶的,这和秦国的律令是一个意思:人生来就会偷、会抢、会争,所以要有法。可他又说,人可以通过学习变成圣人,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禹。秦国的律令从来没这么说过。律令只管你别做坏事,不管你能不能变成好人。

简 19—20 · 孙卿子书(私抄)礼起于何也?曰: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,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。
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礼从哪里来?人生来就有欲望;想要又得不到,就会去求;求而没有限度和分界,就一定会争。所以先王制定了礼,给欲望定下分界。天的运行有它的常规,不因为尧而存在,不因为桀而灭亡。

第三束法律答问:我审过的案子

史实 以下四条均见睡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,是秦国官方对法律条文的问答式解释。“盗牛”一条以身高代替年龄判断刑责:在押一年后再量,身高从六尺长到六尺七寸,就要判“完城旦”。睡虎地秦简《法律答问》(KR2p0177)。
简 21 · 法律答问(抄本)或盗采人桑叶,臧(赃)不盈一钱,可(何)论?赀繇(徭)三旬。有人偷采别人家的桑叶,赃值不到一个钱,怎么判?罚服徭役三十天。
简 22 · 法律答问(抄本)甲盗牛,盗牛时高六尺,毄(系)一岁,复丈,高六尺七寸,问甲可(何)论?当完城旦。甲偷牛,偷牛时身高六尺,关了一年再量,长到六尺七寸了,怎么判?应当判为城旦(修城的刑徒)。
简 23 · 法律答问(抄本)五人盗,臧(赃)一钱以上,斩左止(趾),有(又)黥以为城旦。五个人一起偷,赃值一个钱以上,砍掉左脚,再在脸上刺字,罚作城旦。
简 24 · 法律答问(抄本)子告父母,臣妾告主,非公室告,勿听。儿子告父母、奴婢告主人,不属于“公室告”,官府不受理。

我二十二岁做了令史,开始审案子。第一个案子就是偷桑叶,一个老妇人,不到一个钱。我按律判了三十天徭役。她跪在地上,我没有看她。

后来我想,那个孙卿子会怎么判?律上写得清清楚楚,可律没有告诉我,她为什么要去偷那几片桑叶。

史实 《封诊式》是秦国的勘验和审讯规范。“治狱”条说:能根据记录追查供词,不用拷打就得到实情,是上等;拷打是下等;用恐吓,就是失败。“经死”条记载了一份上吊案的勘验文书范本。睡虎地秦简《封诊式》(KR2p0142)。
简 25—27 · 封诊式(抄本)治狱,能以书从迹其言,毋治(笞)谅(掠)而得人请(情)为上;治(笞)谅(掠)为下;有恐为败。
凡讯狱,必先尽听其言而书之……虽智(知)其訑,勿庸辄诘。审案,能根据记录追查供词、不用拷打就查明真情的,是上等;拷打是下等;靠恐吓的,是失败。凡是审讯,一定先把当事人的话全部听完、记下来……即使知道他在撒谎,也不要马上追问。
简 28—30 · 封诊式·经死(抄本)经死爰书:某里典甲曰:里人士五(伍)丙经死其室,不智(知)故,来告。即令令史某往诊。……舌出齐唇吻,下遗矢弱(溺)……自杀者必先有故,问其同居,以合(答)其故。上吊案的文书范本:某里的里典报告,里中某人在家中上吊,原因不明。于是派令史去勘验……舌头伸到嘴唇,下身有屎尿……自杀的人一定先有原因,要问他同住的人,查清原因。

勘验上吊的人,是令史最怕的差事。我去过三次。按《封诊式》,要量绳子、看颈上的勒痕、看舌头、看脚下有没有垫脚的东西,还要问家里人,他为什么要死。

第三次是一个刚服完徭役回来的年轻人。他的家人说,他的田被抵了债,他欠了官府的甲。我在文书上写:“有故。”

有争议 秦法是否像传统说的那样残酷?睡虎地秦简两方面的证据都有:一方面,有不准拷打的理想、以罚甲盾代替刑罚、极其细致的程序;另一方面,确实有砍脚、刺字、劓鼻、城旦苦役和连坐。学者 Ernest Caldwell 等人主张重新评价秦法,但这不等于为它洗白。睡虎地秦简;E. Caldwell, Writing Chinese Laws, Routledge 2018(出版社简介)。

第四束韩非子:一个学生的书

史实 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:韩非是“韩之诸公子”,口吃,不善言谈而善于著书;他和李斯都曾师事荀卿,李斯自认不如韩非。秦王读到《孤愤》《五蠹》,说:“嗟乎,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,死不恨矣!”韩非出使秦国后,李斯、姚贾陷害他,下狱,李斯派人送去毒药让他自杀;秦王后悔,派人赦免时,韩非已死。《秦始皇本纪》记此事在秦王政十四年(前233年),“非死云阳”。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《秦始皇本纪》。
简 31 · 私记 · 王十四年王十四年,韩非使秦,死云阳。秦王十四年,韩国的公子韩非出使秦国,死在云阳的监狱里。郡里来的文书说,王读过他的书,说“得见此人,死不恨矣”。可他还是死了。

韩非的书在咸阳传抄了很久,传到南郡已经是他死后两年。我抄了其中几段。我很快发现,他和孙卿子说的是同一件事的两半:孙卿子说人性恶,所以要用礼来教化;韩非说人性恶,所以要用法来管住,而且教化是没用的。

史实 斯坦福哲学百科(Y. Pines)指出,荀子和韩非都认为人是自利的;区别在于,韩非否认修养可以让人(甚至精英)变得有道德,而荀子用礼和“伪”来回应同样的悲观。Pines 还指出,“法家”是司马谈创造的目录学标签,没有一个早期思想家自称“法家”。SEP “Legalism in Chinese Philosophy”(Y. Pines, rev. 2023)。
简 32—34 · 韩子书(私抄)· 五蠹宋人有耕田者,田中有株,兔走触株,折颈而死,因释其耒而守株,冀复得兔……而身为宋国笑。今欲以先王之政,治当世之民,皆守株之类也。……故曰:世异则事异。宋国有个农夫,田里有个树桩,一只兔子撞上去折断脖子死了。他就放下农具守着树桩,盼着再捡到兔子……结果被全国人笑话。现在想用古代先王的办法治理今天的百姓,都是守株待兔。时代不同,事情就不同。
简 35—36 · 韩子书(私抄)· 五蠹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……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;无先王之语,以吏为师。儒者用文章扰乱法令,游侠用武力触犯禁令……所以英明君主的国家,不要书本上的文章,以法令为教材;不要先王的言论,以官吏为老师。

“以吏为师。”我读到这四个字,手停了很久。吏,就是我。

简 37—38 · 韩子书(私抄)· 二柄、定法二柄者,刑德也。何谓刑德?曰:杀戮之谓刑,庆赏之谓德。
君无术则弊于上,臣无法则乱于下,此不可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。君主手里的两个把柄,就是刑和德:杀戮叫刑,奖赏叫德。君主没有驾驭臣下的“术”,就会在上面受蒙蔽;臣下没有“法”,就会在下面作乱。两样缺一不可。
简 39 · 韩子书(私抄)· 说难人主亦有逆鳞,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,则几矣。君主也有一块倒长的龙鳞,游说的人只要不去碰它,就差不多了。

他写了一整篇《说难》,讲怎样说服君主而不送命。他自己还是送了命。司马迁后来说:我只为韩子感到悲哀,他写了《说难》,自己却逃不脱。

第五束郡守的文书

史实 《语书》是南郡守腾于秦王政二十年(前227年)四月发给本郡各县、道的文书,喜的墓中有一份。安陆正属南郡。睡虎地秦简《语书》(KR2p0175)。
简 40—42 · 语书(抄本)· 王二十年四月古者民各有乡俗,其所利及好恶不同…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,以矫端民心。……今法律令已具矣,而吏民莫用,乡俗淫失(泆)之民不止。……凡良吏明法律令,事无不能殹(也)。古时百姓各有各的乡俗,利益和好恶各不相同……所以圣王制定法度,来矫正百姓的心。现在法律令都已齐备,可是吏民都不用,放纵的乡俗也没有停止。凡是好的吏,都通晓法律令,没有办不成的事。

郡守的文书说,南郡原是楚国的地方,百姓还守着楚国的旧俗,要用法来“矫端民心”。我想起孙卿子的话:人性如曲木,要用工具矫正才能直。郡守用的是同一个“矫”字,用的却是韩非的工具。

第六束天下一统,和一道诏书

史实 喜的编年记秦王政二十八年(前219年)条:“今过安陆。”指秦始皇巡行经过安陆。睡虎地秦简《编年记》。
简 43 · 年记 · 二十八年今过安陆。皇帝经过安陆。全县的吏都站在道旁,我站在第三排,只看见车上的伞盖。
史实 秦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年),丞相李斯建议:“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……有敢偶语《诗》《书》者弃市。以古非今者族……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。”秦始皇批准:“制曰:可。”SEP 指出,李斯在这里呼应的是韩非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;SEP “Legalism”。
简 44—46 · 诏书(抄本)· 三十四年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……有敢偶语《诗》《书》者弃市。以古非今者族……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。制曰:可。请求把史官所藏的非秦国史书全部烧掉……有敢私下谈论《诗》《书》的,处死示众;借古讽今的,灭族……不烧的,只有医药、卜筮、种树的书。如果有人想学法令,就以官吏为老师。皇帝批示:可以。

提出这道建议的丞相李斯,就是当年孙卿子的学生,韩非的同学。

诏书到县里那天,我把孙卿子的那卷书拿出来,放在灯下。按诏令,我应该把它交到县廷烧掉。

我又看了一遍《为吏之道》:“为人君则怀,为人臣则忠,为人父则慈,为人子则孝。”这是我们秦吏的守则,读起来却像孙卿子会说的话。也许,儒者并没有像应侯府上那个老先生担心的那样从秦国消失;也许,他们只是换了个名字,藏在吏的守则里。

我把孙卿子的书和《为吏之道》捆在一起,压在律令的最下面。

虚构 去疾藏书的结局。

后记两千多年后

去疾的墓是想象的。可喜的墓是真的。1975年冬天,人们在云梦睡虎地看见的,是一个秦吏一辈子用过的东西:法律、文书、勘验范本、做官的守则、占卜日子吉凶的历书,还有一份只记年份和几个字的家谱。这些竹简改变了人们对秦朝的认识:秦法并不只是史书里说的“严刑峻法”,它还是一套极其细致的文书行政,一个县吏要背的条文、写的文书、算的账,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。

荀子的书没有被烧光,汉代刘向把它整理成了三十二篇。韩非的书也流传了下来。一个说人性恶,所以要学习,要用礼来塑造自己;一个说人性恶,所以要用法和赏罚来管住别人。他们的学生李斯,用后者统一了天下,也用后者烧掉了前者。从统一到灭亡,秦朝只存在了十五年。

史实 刘向从三百二十二篇中整理出《荀子》三十二篇;唐代杨倞作注(818年)。SEP 认为文本“大体可信”,但篇章安排不出自荀子本人。李斯死于前208年。SEP “Xunzi”“Legalism”。

退一步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代?

统一前夜

相对确定的部分:战国末年,秦国已经建立起一个极其精细的官僚国家:户籍、律令、文书、考核,层层下达到每一个县、每一个里。睡虎地秦简就是这个国家的毛细血管。荀子亲眼看见了它的效率(“治之至也”),也看到了它缺少的东西(“其殆无儒邪”)。

争论的部分:“法家”并不是一个自觉的学派,这个名字是汉代学者后来起的(SEP,Pines)。荀子和韩非的思想到底有多大的继承关系,秦法到底有多残酷,都还在讨论中。

我的推断:荀子和韩非都面对同一个问题:一个即将统一、人口众多、由陌生人组成的大国,怎样才能有秩序?两人都不再相信人天生是好的。荀子的回答是:人可以通过学习和礼改变自己;韩非的回答是:别指望人改变,设计好赏罚,让自利的人也不得不守法。秦国选择了后者,并且成功了;但它十五年就亡了,这也让后来的汉朝重新回到荀子那边去寻找答案(见第 11 章)。

给你这对你有什么帮助

1. 荀子是“自我塑造”的哲学家

你相信自我塑造。在中国古代哲学家里,荀子最站在你这一边:人的本性不完美,可是“伪”,也就是有意识的努力,可以改变一切。“不积跬步,无以至千里”;“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”;“涂之人可以为禹”。从 NL200 打到 NL1000,从零开始练拳,都是“伪”。他还说,学习“不可以已”,不能停。

2. 欲望需要“分界”:规则不是束缚,是自由的条件

荀子说,礼的起源是:人有欲望,欲望没有限度就会争(《礼论》)。对一个职业牌手来说,资金管理的规则(多少买入才能上一个级别、亏多少就降级)就是你给自己定的“礼”。你没有老板,所以这些分界只能由你自己来定。荀子会说,这正是自由的人最需要的东西。

3. “天行有常”:别指望运气,也别怪运气

“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”(《天论》)。牌桌上的方差也是这样:它不因为你是好牌手就放过你,也不因为对手是鱼就惩罚他。荀子的态度是:与其怨天或者求天,不如“制天命而用之”,研究它的规律,然后利用它。

4. 韩非的“守株待兔”和“世异则事异”

一个打法在某个时期、某个池子里赚过钱,不代表它永远赚钱。环境变了(对手变强了、软件变了、池子变了),还守着老办法,就是守株待兔。韩非的另一个用处是“二柄”:赏和罚是驱动人行动的两个把手。你没有老板,就要自己设计给自己的赏罚,否则你只会按最舒服的方式行动。

5. 这一章和 Moon联系较弱

这一章讲的是秩序、法律和人性,几乎没有涉及爱情。我不想硬扯。唯一可以借用的,也许是荀子《解蔽》里的一句话:“凡人之患,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。”人的毛病,是被一个局部遮住了眼睛,看不见整体。

补充这一章没讲到的部分

补充推荐阅读

按建议的阅读顺序排列。标签:入门 第一次接触;原著 古代原典;进阶 研究性著作。

自测想一想

1. 荀子说的“伪”是什么意思?

人为,有意识的努力和学习,不是虚伪。

2. 荀子称赞秦国什么,又批评它缺什么?

称赞百姓淳朴、官吏恭谨、治理高效;批评它“殆无儒”,离王者之功还远(《强国》)。

3. 荀子和韩非都认为人性自利,他们的分歧在哪里?

荀子认为人可以通过礼和学习改变;韩非认为不能指望教化,只能靠法和赏罚。

4. 睡虎地秦简为什么重要?

首次系统发现秦律,展示了秦朝基层行政和法律的实际面貌。

5. 你给自己定的“礼”(分界)是什么?

开放题。

来源参考资料

《荀子》《韩非子》《史记》和睡虎地秦简原文据京都大学“汉籍リポジトリ”(Kanseki Repository)的电子文本核对,标点和通假字注释参照整理小组的体例;研究资料用了斯坦福哲学百科、互联网哲学百科、湖北省博物馆、中国社会科学网等;书目据 CiNii 和出版社、图书馆目录。没有用维基百科、百度、知乎、视频或博客。

  1. 睡虎地秦简:《编年记》《语书》《秦律十八种》《法律答问》《封诊式》《为吏之道》:Kanseki Repository(bkkbooks KR2p0139–0143、0175–0177)
  2. 《荀子》之《劝学》《性恶》《礼论》《天论》《强国》《正名》《解蔽》:Kanseki Repository KR3a0002
  3. 《韩非子》之《五蠹》《二柄》《定法》《说难》《显学》:Kanseki Repository KR3c0005
  4. 《史记》之《孟子荀卿列传》《老子韩非列传》《李斯列传》《秦始皇本纪》:Kanseki Repository KR2a0001
  5. SEP:Xunzi(P. Goldin, rev. 2025);Legalism in Chinese Philosophy(Y. Pines, rev. 2023)
  6. 湖北省博物馆“镇馆之宝·云梦睡虎地秦简”;李超,中国社会科学网,2024年6月21日;陈伟,武汉大学历史学院,2025年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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