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我的世界怎么了
史实 当时的宗教主要是吠陀经规定的仪式和祭祀;前7到前5世纪,反对大规模吠陀祭祀(要宰杀很多牲畜)的声音越来越大。SEP “Buddha”;Britannica “Mahavira”。
祭祀越来越贵。我家每逢大事都要请婆罗门来主持祭祀。婆罗门是唯一懂得吠陀经文、知道仪式该怎么做的人。祭品、酬金、宰杀的牛羊,一次比一次多。可他们说,仪式做对了,神就会给你想要的东西。
史实 婆罗门的说法:只有婆罗门是最高的种姓,是梵天从口中生出来的。《阿摄惒经》MN 93,5.4–5.7(这是佛经转述的婆罗门立场)。
钱再多,我也低一等。婆罗门说,人一生下来就分了等级:婆罗门是从梵天的口里生出来的,最高贵。我们做买卖的,排在他们和武士后面。我比我们街上的婆罗门有钱十倍,可在他面前我还是得低头。
史实 早期奥义书已有“业”和轮回的说法。《歌者奥义书》说:行为好的人会投生到好的胎里,比如婆罗门;行为恶的人会投生到“狗、猪或贱民”的胎里。IEP “Upaniṣads”(Brian Black)。
有争议 早期奥义书的年代:IEP 说一般定在前700—前500年,早于佛教;Britannica 的一个条目则说现存十三部奥义书写于前5世纪中叶到前2世纪。
死了以后还要再来。这些年城里流行一种说法:人死了不是结束,而是按照这辈子做的事,也就是“业”(kamma),再投生一次,一次又一次。做得好,下辈子投生到好人家;做得不好,可能投生成狗、成猪。这让我很害怕。我做生意,难免缺斤短两,难免说几句假话。
史实 沙门(śramaṇa,意思是“努力的人”)是在婆罗门正统之外的出家修行者,很多人不承认吠陀的权威。佛陀本人也可以算作沙门的一员。SEP “Buddha”;IEP “Buddha”。
史实 卡拉玛人对佛陀说:沙门和婆罗门来了一个又一个,“每个人都宣扬自己的学说,攻击别人的学说”,我们不知道谁说的是真话。《羯腊摩经》AN 3.65。
满街都是老师。城外的林子里住满了“沙门”,就是离开家、不要财产、四处游走的修行人。他们大多不服婆罗门那一套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说,每个人都说别人是错的。我去听过好几个,越听越糊涂。
史实 摩揭陀国王阿阇世(Ajātasattu)问过当时最有名的六位导师同一个问题。下面是佛经记载的他们的回答,原文见《沙门果经》DN 2。注意这是佛教一方的转述,比如耆那教自己的传统就不是这样描述大雄的教义。DN 2,第16–32段;Britannica “Mahavira”。
我在王舍城做生意时听人讲过一件事。摩揭陀的国王阿阇世问当时最有名的六位导师:“驯象的、射箭的、做饭的、洗衣的、做陶器的、算账的,干了活都能看到回报,能养家,能布施。你们出家修行,看得见的回报是什么?”结果六个人的答案五花八门:
第四节我走进祇园
史实 给孤独长者是舍卫城的富商,摩揭陀王舍城大商人的妹夫。祇陀太子说,“就算你用一千万(koṭi)金钱铺满这园子”他也不卖;给孤独当即说成交,裁判判定交易有效。他用车拉来金钱铺地,只剩门口一小块没铺到,祇陀太子要了下来,自己在那里建了门楼,作为他的布施。律藏《小品》第6品第4节(SuttaCentral 编号 Kd 16 §4,Brahmali 英译);Britannica “Shravasti”。
有争议 巴利文 koṭi 既可以理解为“一千万”,也可以理解为“边挨着边”。“金钱”是译者按上下文补的,钱的种类原文没说。
城南有个园子,原来是祇陀太子的。我们舍卫城最有名的富商给孤独长者(Anāthapiṇḍika)要买下它,送给一位叫乔达摩的沙门和他的弟子们。太子不想卖,随口说:“除非你用钱把这园子铺满。”给孤独长者说:“成交。”他真的叫人一车一车拉来钱币,一块挨一块铺在地上。只剩门口一小块没铺到,太子被打动了,说那一块就算他送的。这件事全城的商人都在谈论。一个商人肯为一个沙门花这么多钱,我想知道为什么。
史实 佛陀经常在舍卫城说法,晚年二十五年的雨季都在这里度过。Britannica “Kosala”。
就这样,我走进了后来人们叫作“祇树给孤独园”的地方。那位沙门出身释迦族,人们叫他“佛陀”,意思是“觉醒的人”。下面是我在那里听到的东西,每一条先写经上怎么说,再写我当时怎么听懂的。
1. 不走两个极端
majjhimā paṭipadā · 中道
出家人不应当走这两个极端。哪两个?一是沉溺于感官享乐,它低劣、粗俗、平庸、不高贵、没有益处;二是沉溺于自我折磨,它痛苦、不高贵、没有益处。避开这两个极端,如来觉悟了中道。
《转法轮经》SN 56.11,2.1–2.4(据传是佛陀在波罗奈鹿野苑对最早五位弟子说的)
史实 耆那教的大雄主张以极端苦行和不杀生,把灵魂从物质的污染中解救出来。Britannica “Mahavira”。
我以前以为,要么像我们商人一样追求享受,要么像那些苦行的沙门一样不吃不穿、把自己折磨得皮包骨。佛陀说,两头都不对。
这句话让我松了一口气。它不是说“你们有钱人都错了”,也不是说“苦修的人都对”。它说,路在两头之间。
2. 苦是什么,苦从哪里来
dukkha · 苦 / taṇhā · 渴爱
生是苦,老是苦,病是苦,死是苦;和不喜欢的在一起是苦,和喜欢的分开是苦,求而不得是苦。简单地说,五取蕴就是苦。……苦的来源是渴爱,它导致来世,……是对感官享乐的渴爱,对存在的渴爱,对不存在的渴爱。……苦的止息,就是这渴爱彻底褪去、止息,放下它。
《转法轮经》SN 56.11,4.1–4.7(节选)
有争议 不同传本的文字不完全一样:Sujato 依据的版本有“病是苦”,没有“愁、悲、忧、恼”;Thanissaro 依据的版本则反过来。汉传佛教熟悉的“八苦”说法,和这里大体对应。SuttaCentral SN 56.11;Access to Insight(Thanissaro 译)。
史实 第四条真理是“八正道”:正见、正思维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精进、正念、正定。SN 56.11,3.2–3.3、4.8–4.10。
这就是后来人们说的“四圣谛”:苦、苦的来源、苦的止息、通往止息的路。
“和喜欢的分开是苦”,我听到这一句就哭了。他没有说儿子的死不苦,也没有说做个祭祀就好了。他直接说:是的,这就是苦。
然后他说,苦的根子在“渴爱”,在于我们抓着不放。我想了很久。儿子死了,我痛;赚了钱,我怕失去,也痛。原来这两种痛是同一个根:我想让本来会变的东西不变。
3. 没有一个“我”可以抓住
anattā · 无我
色(身体)不是我。如果色是我,它就不会带来痛苦,你也可以命令它:“我的身体就这样吧,别那样。”正因为色不是我,它才会带来痛苦。……色是常还是无常?——无常,世尊。——无常的东西是苦还是乐?——苦,世尊。——那么,对无常、苦、会变坏的东西,说“这是我的,我就是这个,这是我的自我”,合适吗?——不合适,世尊。
《无我相经》SN 22.59(节选)。同样的推理接着用在受、想、行、识上。
史实 SEP 把这个论证整理成三步:如果有自我,它应当是恒常的;构成人的五种身心要素没有一种是恒常的;所以没有自我。奥义书里则有把“我”(ātman)和宇宙本原“梵”(brahman)等同起来的说法。SEP “Buddha”;IEP “Upaniṣads”。
这一条我到现在也只懂了一半。婆罗门说,人身体里有一个永恒的“我”,叫阿特曼,它和宇宙的本源是一体的。佛陀说,你去找找看:身体会病会老,感受会变,念头会变,哪一样是你能命令得了、永远不变的“我”?
我懂的那一半是这样的:我总说“我的儿子”“我的钱”“我的名声”,抓得越紧,失去时越痛。如果连“我”都不是一个可以抓牢的东西,那“我的”就更抓不牢了。这不是安慰,但它让我少抓一点。
4. 业就是你的用心
cetanā · 意图
比丘们,我说意图就是业。因为人先有了选择,然后才用身体、言语和心去行动。
《洞察经》AN 6.63(巴利原文 Cetanāhaṁ, bhikkhave, kammaṁ vadāmi)
史实 IEP:婆罗门倾向于把“业”理解为祭祀行为,耆那教认为包括无意行为在内的一切活动都造业,佛陀则用“意志”来定义业。IEP “Buddha”。SEP “Jaina Philosophy”:耆那教把业看作一种细微的物质。
这一条直接回答了我最怕的那个问题。
婆罗门说,业跟仪式有关:做对了仪式就有好报。耆那教的人说,连无心踩死一只虫子都造业。佛陀说,业是你心里的意图。祭祀做得再大,抵不了我有意的欺骗;反过来,我无心的过失,也不像故意的那样重。
这样一来,我的下辈子不在婆罗门手里,也不在祭品的多少上,在我每天做买卖时的用心上。
5. 婆罗门不是生出来的
brāhmaṇa · 婆罗门
人中靠做买卖为生的,是商人,不是婆罗门。……人不因出身成为婆罗门,也不因出身成为非婆罗门。人因行为成为婆罗门,因行为成为非婆罗门。
《婆塞特经》MN 98(节选)
婆罗门的女人也来月经、怀孕、生孩子、喂奶,可婆罗门却说自己是从梵天的口里生出来的。
《阿摄惒经》MN 93,5.9(大意)
有争议 不要把这一条说过头。Britannica 指出,佛教和耆那教虽然在理论上不赞成种姓的不平等,但“都没有直接攻击种姓社会的前提”。佛陀做的,主要是重新定义“谁配得上婆罗门这个称号”。Britannica “India: the beginning of the historical period”。
第一句话把我说成了“商人,不是婆罗门”,我一开始有点不高兴。可接下来的话是说给那些婆罗门听的:你们靠的是出身,可出身什么都证明不了。你们的母亲和别人的母亲一样生孩子。谁配得上“婆罗门”这个尊称,要看他怎么做人。
佛陀没有让我们街上那个婆罗门向我低头。可从那以后,我在他面前不再觉得自己矮一截。
6. 自己去验证
《羯腊摩经》
不要因为是口耳相传就信,不要因为是祖传的就信,不要因为是经典上写的就信,不要因为逻辑推得通就信,……也不要因为“这位沙门是我们尊敬的老师”就信。当你们自己知道:“这些事是不善的,是该受责备的,是明智的人会批评的,做了会带来伤害和痛苦”,就该放弃它们。
《羯腊摩经》AN 3.65(节选,原文共列出十条“不要”)
有争议 这部经常被称为佛陀的“自由探究宪章”。菩提比丘提醒,这样说是夸大了:听经的卡拉玛人还不是佛弟子,这里给的是一个可以自己验证的“起点”,不是说佛陀的一切教导都可以随意取舍。Bhikkhu Bodhi, “A Look at the Kalama Sutta”(1988),Access to Insight。
我问佛陀的弟子:那么多老师,我该信谁?他给我讲了佛陀对卡拉玛人说的话。
我听到的意思是:别因为谁名气大、谁的经文老就信他,包括佛陀自己。拿你自己的日子去试:贪心、怨恨、糊涂,是不是给你和别人带来了痛苦?如果是,就放下。对一个天天跟秤和账打交道的商人来说,这个办法我听得懂:货好不好,要自己验。
7. 在家人也有路
gahapati · 居士、家主
一份自己享用,两份投入生意,第四份存起来,以备困难的时候。
《善生经》DN 31,26.18–22(偈颂)
拥有财富的快乐,享用财富的快乐,不欠债的快乐,没有过失的快乐。……前三种快乐,比不上没有过失的快乐的十六分之一。
《无债经》AN 4.62(佛陀对给孤独长者说,节选)
史实 佛陀对给孤独长者说: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、用正当手段挣来的钱,应当这样用:让自己、父母、家人、朋友过得好;防备火灾、水灾、国王、盗贼和不肖子孙;供养亲戚、客人、祖先、国王和神灵;布施给沙门和婆罗门。《适切业经》AN 4.61。
史实 《善生经》还列出耗散财富的六条路:酗酒、深夜游荡、沉迷节庆、赌博、交坏朋友、懒惰。DN 31,7.2。
这是我在祇园听到的最实用的话。佛陀没有叫我扔掉家产去出家。他对给孤独长者这样的在家人说:钱要正当地挣,挣来的钱一份花、两份做生意、一份存着防灾,还要用来养家、帮朋友、布施。
他还说,有钱是一种快乐,花钱是一种快乐,不欠债是一种快乐,但这三种加起来,比不上“没做亏心事”的快乐的十六分之一。我回家把秤重新校了一遍。